文/蔡典謨
(特殊教育協會理事長)
承辦人: 于學海(特教小組)
對一個聰明的孩子,我們常有一些不同的形容詞,
例如:能力優異、資賦優異、天才兒童、超常兒童等,
我國法規稱這些孩子為「資賦優異」。

其實,孩子是不是資賦優異,可以從許多方面來了解。

 

我國的特殊教育法第四條對資賦優異的界定,

是指在下列領域中有卓越潛能或傑出表現者:

一般智能、學術性向、藝術才能、

創造能力、領導能力、其他特殊才能。

從這個定義來看,

資賦優異包括卓越潛能或傑出表現,

只要具備其中一種,即屬特教法界定的服務對象。

 

國內在鑑定資優學生時,

常兼採智力測驗分數及成就測驗分數(或學業成績表現),

也就是說,學生智商及成就都很高,才被稱為資優生;

資優生也就是成就高的能力優異學生。

從這個觀點來看,

能力優異但成就差或課業表現不佳的學生,

可能不能稱為資優生。

 

其實根據特教法的界定,

有卓越潛能雖暫時沒有傑出表現,也算是資賦優異。

 

所以孩子雖然不在資優班或考不上資優班,

不見得不是資(質)優(異)。

 

如果你的孩子有正常的能力,

值得慶賀,因為你的孩子就有機會成為資賦優異者。

根據美國國家資優研究中心主任阮汝理(Renzulli)博士的研究︰

社會上或歷史上真正資優而有傑出成就的人,

其實他們的能力並不一定都是頂尖的,

一個人只要能力在中等以上,他就具備了第一個條件,

關鍵在其他兩個條件,

那就是創造力和專注努力。

 

歷史上許多傑出人物,他們對社會、歷史貢獻卓著,

如貝多芬、莫札特、米開朗基羅、畢卡索、

牛頓、愛因斯坦、

愛迪生、司馬遷、華佗、李白,乃至於孫中山 等,

我們說這些人是資賦優異,大部分的人都不會反對;

因此,天才、有傑出表現、有卓越貢獻與資賦優異,

常被視為同義詞。

 

這些人為什麼傑出呢?

因為他們有新 的發明、發現或創作!

顯而易見的,

創造力的發揮與傑出表現有不可分的關係。

 

專注努力的特質,

是指一個人對某一個問題或領域,

有高度的熱忱與興趣,

能全力以赴堅持到底,

具強烈的信心,

並設定極高的標準,

嚴格的要求自己去達成。


這種特質跟一個人的能力是不是能發揮,

不努力而想有傑出貢獻的人,

無異緣木求魚。

一個兒童即使IQ一五O,如果不努力,

睡覺睡個十年,他還會是資優嗎?

 

有傑出成就的人在能力上會有差異,

有的特別高,有的只稍高於中等;

但這些人都有一個共同點,

就是專心致志於工作,

數年如一日,甚至放棄假日也在所不惜。

愛迪生不也說過:

天才是百分之九十九的努力加上百分之一的靈感嗎?

 

這些都說明孩子只要不笨,

具有正常的能力,他們就有很大的潛力,

重要的是要加上專注努力及創造思考;

而專注努力及創造思考,都是後天環境可以訓練的。

 

因此,我們對孩子要有信心,只要教育得當,

人人都可以傑出成功。

 

http://gifted.kshs.kh.edu.tw/ex006/ex06_10.ht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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