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同盧蘇偉先生著作書名『看見自己的天才』,我們都在看自己的天才嗎?
從啟智班、情障班教師轉向資優教育現場,
不是因為身心障礙教育的工作負荷重或低成就感,
而是我於集中式特殊班的教學生涯中,不時遇到令人驚訝的孩子。
如被鑑定為智能障礙的阿輝,
能正確說出某年某月某日是星期幾;
典型自閉症的小凱,上課從沒有正視黑板,
卻能在下課時將老師先前所繪的圖依樣畫出;
高功能自閉症的小祥不時尋覓長腳蜘蛛蹤跡,
把玩在手中樂此不疲;
注意力缺陷過動症的大頭,戴著厚重的散光近視眼鏡,
下課卻愛跟著老師身後追問「怎麼會這樣呢?」
我在當時(1988-1992年)從未聽過
「雙重殊異學生」(twice excep-tional students)、
「學者症候群」(savant)一詞,
諸如此類特殊中的特殊孩子一直衝擊著我對特殊教育的理念。
師專時代所學的身心障礙觀點的IEP設計,
遷就著孩子口語不清晰,所以指導用圖卡溝通;
因為生活自理不佳,所以在特教班的大部分時間,
反覆練習著穿衣、脫襪、洗臉、掃地課程等,
是真正掌握孩子的能力,
或者是被教師畫地自限了其學習的領域和範疇?
特教教師是要從其缺陷不斷補救,或者不停開發其優勢潛能?
到底身心障礙者被其缺陷掩蓋了多少潛能?
種種疑惑促使我後來投入與探究
資優生的學習特質與教學輔導策略,
除提昇自己資優教育的知能,
更探尋所謂「天才與白癡僅一線之間」的間距到底有多寬?
智力常態分配鐘型曲線的兩端(如智商130與70),
代表截然劃分的不同個體嗎?
在現今多元智能的教育理念,
以及發展優勢能力的特殊教育哲學下,
都明確指向障礙與資優同時存在於同一個體的可能性大增,
以致零星的獨特案例陸續被揭露。
5歲還不會說話,算盤、魔術方塊或九連環遊戲卻難不倒他,
因語言和人際關係問題,到國中資優班就進入「人生黑暗期」,
靠其數學能力大顯身手才意外發掘精采人生;
國外資優生如
強納森.穆尼(學障)和大衛.科爾(注意力缺陷過動症),
在求學歷程被標記為問題學生,
大學時卻跌破眾人眼鏡地都考上長春藤名校。
國內外相關論述指出兼具身心障礙與資賦優異的特質者,
處於教育環境中的灰色地帶,因優、弱勢能力的相互掩蓋,
易被身心障礙教育排除,又被資優教育拒於門外。
例如誤解資優特質,
認為資優生的情緒行為皆沒問題;
或者對障礙生低期待,認為不可能有優異能力;
即使在一般教育環境中亦被忽視或不諒解,徒然扼殺其潛能發展。
因此,身心障礙資優生可能隱身於一般教育環境中,
未被鑑定為身心障礙,也沒被發掘有優異潛能;
也可能先被鑑定為資優生,而在成就、潛能發展不順遂的過程中,
被轉介發現符合身心障礙標準;
也可能先被鑑定為身心障礙,後來才被專業的伯樂發掘。
這三種發掘的管道中,
最前者的學生有太多保護色最不易被發現;
資優的孩子若不是問題太嚴重,
老師、家長也不會主動去申請身心障礙類的鑑定;
而最後者的人數,是近幾年主要被鑑定與服務的對象。
無庸置疑地,
身心障礙學生或資優生都是異質性的群體,
融合二者之身心障礙資優生更具有極大的變異性。
在甫出爐之中華民國資優教育白皮書(教育部,2008)中,
將身心障礙資優生概分為感官肢體障礙資優與認知障礙資優。
外觀障礙顯著且認知功能優異者,
如視障、聽障、肢障等,即為純感官肢體障礙資優生,
此類較容易被察覺且其需求較偏向輔具的支援與心理的調適;
而亞斯伯格症、高功能自閉症、注意力缺陷過動症、
學習障礙、情緒障礙、智能不足等類型則歸屬為認知障礙資優,
無論在鑑定程序、標準、方式上,
都面臨不易區辨其是否符合資優標準的挑戰。
「各級學校對身心障礙資優生應加強鑑定與輔導」;
特殊教育法施行細則第20條亦訂定
「應選擇適用身心障礙資優生之評量工具與程序,
其教育方案應保持最大彈性,不受人數限制,
學校應就其身心狀況給予特殊教育設計及支援」。
然而不論國內、外身心障礙資優教育面臨著
對該群體身心特質與教育需求的認識不清或偏差、
教師固著的信念與不當的教育訓練、
定義標準欠缺共識、適性鑑定與評量工具欠缺、
相關人員欠缺協同合作機制、支援系統建構不完整、
教學輔導無措、家庭支持弱、相關研究不足、
學校體制欠缺彈性等問題,
皆不利身心障礙資優生的發掘、鑑定與介入服務。
其實,我想倡導身心障礙資優教育的終極目的,
不是要為孩子冠上資優生的標記,
事實上「資優」--對多數孩子、家長來說也是另一種沉重的負擔。
我所希望的是看見每一個孩子
「他可以做什麼,而不僅只是他不能做什麼! 」
所以,在此的資優所強調的是優勢潛能的發展。
先建立這樣的共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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