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前年9月起 |
年度工作規劃 |
教育局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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前年11月起 |
宣 導 |
臺北市西區特教資源中心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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前年12月起 |
評估工具研習 |
臺北市立教育大學特殊教育學系 臺北市西區特教資源中心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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前年12月起 |
鑑定安置工作說明會 |
臺北市西區特教資源中心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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前年12月起 |
各類組鑑定人員工作說明會 |
臺北市西區特教資源中心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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前年12月起 |
招生報名說明會 |
臺北市西區特教資源中心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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當年1月初起 |
辦理報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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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行政區中心學校輔導室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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當年1月下旬起 |
臺北市西區特教資源中心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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當年2月中下旬起 |
教育評估 |
臺北市西區特教資源中心 啟明學校視障教育資源中心 啟聰學校聽障教育資源中心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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當年2月中下旬起 |
晤 談 |
臺北市西區特教資源中心 啟明學校視障教育資源中心 啟聰學校聽障教育資源中心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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當年3月起 |
相關專業及 輔具需求評估 |
臺北市西區特教資源中心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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當年4月起 |
預備安置會議 正式安置會議 |
各障礙類組主辦學校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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當年4月下旬 |
通知區公所及安置學校 |
教育局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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當年7月 |
報 到 |
各安置入學學校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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當年7月 |
鑑安工作檢討會 |
教育局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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當年9月 |
第二階段鑑定安置工作 |
各校轉介 |
各國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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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育評估 |
各國小自足式特教班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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當年10月 |
鑑定安置會議 |
內湖國小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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當年9月至隔年6月 |
新申請或需轉介個案鑑定安置 |
各國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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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資料更新: 2009-08-31 16:51
- 資料檢視: 2009-08-31 16:51
- 資料維護: 臺北市政府社會局早療通報轉介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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鑑定、安置與輔導 教育部(民88)出版之「中華民國特殊教育概況」指出, 今日教育的課題,是一方面求量的擴充,一方面求質的提昇。 要求量的擴充,便要實施全民教育,做到「有教無類」; 要求質的提昇,便要做到「因材施教」。 廣義的特殊教育過程,包含五個步驟: 鑑別、診斷、安置、教學、評鑑。 特殊教育的疑似對象,或由教師的指認, 或經普查與團體測驗發現; 然後由鑑定小組或受過特殊教育專業訓練的教師 進一步予以診斷, 確定其資優或障礙所在, 據以決定安置於何種型式的特殊教育方案, 如:特殊學校、特殊班或資源教室方案等。 鑑定、安置與輔導工作的目的在於: 落實教育機會均等、篩選真正需要特殊教育的學生、 診斷學生個別的教育需要、評量學生的學習情形、 給予適當的教育安置及提供學生適性的教育。
鑑定程序 鑑定時間 入學前:每年八月中旬前完成。 入學後:每年十一月底前完成。 平 日:凡未在上述兩次定期鑑定時間內提出申請者, 可視需要隨時向鑑輔會提出申請安排之。 鑑定步驟 鑑定的步驟分為:篩選、轉介、醫學診斷及評量、 教育安置、教學與評鑑等。 評量方式 掃瞄式: 利用觀察或扼要題項檢核學生某領域的學習能力水準。 精準式評量: 課程本位評量, 亦即每一行為目標僅包括一種學習結果、 以學生而非以教師所要做的內容而描述、 用可觀察到的行為加以描述、 應描述學生所要達到的標準等。 正式評量: 利用標準化評量工具,按照施測說明、時間、 指導語、計分方法的規定實施, 並有常模或參照指標可以對照, 如魏氏智力測驗、語言障礙評量表等。 非正式評量: 利用觀察、晤談、家庭訪問、問卷、錄影、 錄音、圖卡、字卡、生態評量、動態評量、 檔案評量、課程本位評量、檢核表等。 評量種類: 分醫學檢查、教育評量、心理評量、 社會評量、職業評量五類。 評量步驟 填寫基本資料。 實施心理測驗、教師評量或醫學診斷評量。 與家長、級任教師或相關人員晤談。 徵詢家長意見。 彙整評量資料、撰寫個案評量報告。 評量者的條件 領有施測證照之合格教師、醫師等專業人員。 各縣(市)鑑輔會訓練合格之心理評量小組成員。 修過教育與心理測驗、特殊兒童鑑定與評量、 特殊兒童教育診斷等課程並經施測講習、 具有臨床心理評量經驗者。
鑑輔會(教育部,民88,61-63頁) 督導各校辦理的事項 1.依學生個別狀況擬訂個別化教育計畫, 計畫中須包含學生基本資料、身體狀況及現況描述、 短期目標及長期目標等。 2.定期評量學習效果 3.生活輔導 協助各校辦理的事項 1.提供需要的教育輔助器材, 協助申請必要之社會福利服務(如補助、醫療等)。 2.協助學生申請獎助學金、教育代金、 交通補助費或搭乘交通工具等事宜。 3.辦理身心障礙教育學生家長親職教育座談。 鑑輔會應積極辦理事項 1.辦理心理評量測驗工具研習事宜。 2.辦理身心障礙教育專業知能研習事宜。 3.追蹤各校失學兒童、在家教育學生輔導有關事宜。 4.協調社政、醫療有關單位提供身心障礙兒童社會福利、 醫療服務有關事宜。
在家教育 基於教育機會均等之理念, 政府對於學齡階段(指6-15歲) 無法到校接受教育的重度障礙學生, 自民國七十六年起提供「在家教育」巡迴輔導措施。 教育部並於當年委託省立台北師範學院 (國立台北師範學院前身) 辦理啟智教育巡迴輔導員研習班, 以加強巡迴輔導教師的專業訓練。 接受在家教育措施的學生多為重度智障、 重度肢障以及多重障礙。 民國八十二年起, 更擴大至自閉症、植物人以及其他類的嚴重障礙者。 在課程設計與輔導策略上, 在家教育巡迴輔導強調提供團隊合作的教育與服務, 因此,視學生個別需求提供教師、語言治療師、 物理治療師、職能治療師等專業人員的診斷及教學服務, 期能充分發揮學生的潛能, 其朝向獨立自主的目標邁進(教育部,民88,29頁)。
自閉症 自閉症兒童所需特別加強的課程與教學重點, 可分成普通班、資源班與啟智班: 1.普通班 就讀普通班的自閉症兒童大多屬於高功能或中高功能者。 功能較高的自閉症兒童雖可能擁有接近正常或正常以上的智力, 但在溝通、社會性(人際互動)與行為方面仍有其限制。 幫助其溝通方面、社會性與行為就相當重要。 在班級中,可透過老師的引導與同學的協助, 促進自閉症兒童溝通、社會性等能力的發展。 課程重點可包括:1.班級規矩、規範的了解; 2.同儕互動的學習;3.上課技能的學習;4.團體適應能力的增進; 5.行為的改善;6.溝通能力的加強;7.學科學習。 2.資源班 資源班由於每週上課時間有限, 要選擇孩子 最需要而在原班較無法或較不易實施者 列為指導的內容。換言之, 資源班與原班具有互補的作用。 因此,針對自閉症學生的個別情況 提供符合其需要的資源班服務是很重要的。 自閉症兒童的資源班較適合以個別指導為主, 以小團體指導為輔。 個別指導、小團體指導均應依照學生的個別需要, 在充分與原班老師及家長討論、連繫後審慎訂定。 初期階段,宜以個別指導為主, 在學習態勢逐漸建立、 師生關係穩定發展後再視情況與需要加入小團體指導。 小團體指導時,應考慮到自閉症兒童社會人際關係的特性, 適度加入其他類型的障礙兒童會較有助於社會性與語言的發展。 資源班的教學,最好採用統整教學法, 把語言、數學、社會技能等 分開學習的東西有機會統整起來, 再提供實際應用的機會, 對類化有困難的自閉症兒童有相當的幫助。 針對就讀普通班自閉症學生所提供的資源班課程設計, 其重點如下: 1.基本學習態度的建立。2.語言的生活化應用。 3.數學的生活化應用。4.社會技能的訓練。 5.日常生活能力的指導。6.學科的補救教學。 7.休閒的指導。8.自我控制能力的指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