閱讀 摘要之一 < 03/03/2009 >: 「頑強的孩子」─ 序文 與 引言

「頑強的孩子」 (The Strong-Willed Child),1985年在美國發行,作者是詹姆士‧道森博士 (Dr. James Dobson),1987年元月書評與書目出中文版,由陳怡蓁小姐翻譯。

1996年05月16日由遠流出版 譯者:林秀芬,書名為:如何教養霸道的孩子 (The Strong-willed Child),作者同樣都是 詹姆士‧道森博士 (Dr. James Dobson) ,英文書名 The Strong-willed Child 也相同。

「頑強的孩子」由簡宛女士寫的序文「學做父母──介紹頑強的孩子」,和作者的引言,兩篇文字生動有趣,讓人忍不住繼續往下閱讀。

一) 摘錄 簡宛女士 的序文「學做父母──介紹頑強的孩子」:

1. Dr. Dobson 以家中頑固老狗「稀奇」為始,指出每個人個性上的差異,再由他自己的一雙兒女及輔導個案身上所觀察體驗,深入淺出的剖析,每章節後引用問與答的實例闡述,在在都能讓讀者心領神會產生共鳴。書中適時的幽默,也能鬆解頑強孩子們雙親緊張的心緒。

2. Dr. Dobson 再三強調,孩子是需要管教的。不要因為父母情緒低落或忙碌疲倦時,失去堅守的原則,而任孩子予取予求、捉住弱點、支配使喚。尤其在孩子年幼時,一定要立下良好的管教方式。心智未成熟的孩子,在成長過程中,未養成自律自愛的精神,成長之後難免變成一個自私自利、以自我為中心的個體,在人格處事上,自然無法明理成熟,更無法與人共事。

3. Dr. Dobson 的論點著重於「有愛的管教」,強調「父母的領導權」是引導孩子走向明理而獨立人格養成的主要因素,不是用情緒化或高壓的方式來使孩子就範,這是父母責無旁貸的天職──「愛他,就要敎他。」

4. 「愛需要自由」也是 Dr. Dobson 再三申述的論點,放手給孩子學習、犯錯的自由,不要操縱孩子、或用自己的模型去塑造孩子。要犯錯也要有準備的,至少父母還得來及伸出援手。

5. Dr. Dobson 偏向較保守傳統精神,採用相互尊重,不是「唯父母之命是從」的單向溝通,主張父母管教兒女,強調領導權的重要性。孩子需要被尊重,父母需要放開手,兩代之間才能平衡發展,才能擁有健康穩固的親子關係。

二) 摘錄 詹姆士‧道森博士 (Dr. James Dobson) 的引言:

1. 小孩子有奇怪的能力可以瓦解成人的神經系統,而且孩子小手所蘊藏的精力,遠過於媽媽疲倦的身體裡所能榨出來的。

2. 孩子是花費極高的「小人」,要把他們養得好好的,需要你付出最珍貴的時間、努力和財力。喜歡小孩又想要嚐嚐生兒育女的刺激經驗的人,不該被父母身分的挑戰性嚇倒。還有什麼事情比看著這些小人類開始發育成長、學習與愛人,更令人興奮呢?不錯,孩子是很花錢的,但是他們絕對值得花這個錢。值得擁有的東西,絕對不會廉價而獲得。

3. 許多父母親為此受挫折是由於沒有設計好的模式,或沒有「比賽計劃」可遵循,以應付不可避免的狀況,等到那些一成不變的、早可預見的問題出現時,父母只會藉著嘗試錯誤,而胡亂矇混過去。

4. 父母也需要有明確標示出的界線,指引該把家庭船駛向何處。我們需要一些「指導原則」,幫助我們把孩子安全健康地扶養長大。

5. 本書的目的,就是要提供一些使人勝任父母的常識,並著重於與「頑強的孩子」有關的訓練課題。頑強的孩子和他溫馴的手足相比,常常會更有「創造潛力和意志力量」,只要父母能夠幫他把脈,使他的狂暴意志受到控制。這是我寫此書的最終目的。

6. 本書有意要提出實際可行的勸告和建議,提供給必須應付更艱難挑戰的父母。書中的論述,有如為暗夜空中盤旋的飛行員,提供一處有照明設備的跑道。



閱讀 摘要之二 < 03/03/2009 >: 「頑強的孩子」─ 第 07 章 到 第 09 章

07章 < 對父母效率訓練(PET)課程的評估 >:

一. 父母以愛心來樹立權威,對家庭和孩子都 有益無害。

二. 父母效率訓練(PET)課程強調:積極聆聽、雙贏關係、人性本善、反對父母強輸價值觀。

三. 作者 Dr. Dobson 不贊同 Dr. Gordon 關於 PET 課程的三個觀點。


08章 < 叛逆的青少年 >:

一. 在康乃爾大學任教 兒童發展權威的艾瑞博士(Dr. Urie Bronfenbrenner)認為,青少年時期是一生中最具破壞性的時期,學前時期對兒童身心發展影響重大,當然其他任何時期一樣重要,而初中時期對孩子的心理發展尤其重要。在這段時間,人格和個性經常因為自疑而 受到破壞以致於一生無法回復,一個快樂的孩子可能上了初中,而變得自卑沮喪。

二. 作者Dr. Dobson 謙虛提供或許有用的建議

1) 給青少年極需的尊重和尊嚴

2) 衝突表面化之後再樹立規矩

a)父母決心善盡職責

b)重複告訴孩子,父母比你所想的更愛你。

3) 讓青少年自我辨明因果關係

a)父母只能用 控制環境的手段來管教

b)父母要讓孩子 將行為與結果聯想在一起

c)父母避免嘮叨、呻吟、怒吼、叫罵,採用 操縱環境因素、綜合關愛講道理、跟孩子合作、稍作妥協等方法,試圖影響青少年的行為。

4) 父母應該張開雙臂放開胸懷

a)父母過度保護子女,鞠躬盡瘁,子女卻不知感恩。

b)訓練子女獨立自主的能力早在兩歲就可以開始。

c)三句座右銘:

「支持他們,但是放手。」
「關愛親近他們,但是讓他們自己走。」
「如果愛他,就給他自由。倘若他仍回你身邊,他就真正屬於你;如果他一旦自由就不回頭,那麼他原來就不是你的。」

d)愛需要自由。父母要狠下心,如果他做了毀滅性抉擇、不可為他付帳單保出獄、不再支持他的荒唐愚行。

e)要安然度過青春期,重要在兒童期打好基礎,然後勇敢面對。青少年的反抗有時可化為有利的成長因素;青少年的衝突有時可使事事倚賴的孩子蛻變成熟;親子關係也漸漸平等友善。


09章 < 無盡的泉源 >:

一. 重述 寫書用意

二. 重申 傳統管教孩子的方法原已深植 西方文化之中,包括:

用愛心管教又合理要求孩子自我約束與負責、樹立父母領導權以為孩子謀求最大的福利、尊重家庭中每一成員的價值和尊嚴,自信而堅決維護一些界限、充分運用獎懲以達到教養目標。



閱讀 摘要之三 < 03/10/2009 >: 「頑強的孩子」─ 第 02 章 修正引導意志力

一. 為何要「勇於管教」?

當一個小孩做出對自己或對別人有害、不尊重的行為時,他暗中的目的是要試探界限何在,是否可以動搖。當小孩蓄意反抗親愛的父母,如果父母表現堅定不移,小孩反而大感心安,覺得自己處在井然有序的環境,別人和自己的權利都有一定的界限在保護。

二. 「勇於管教」的六原則:

1)定義戒條:事先設定合理的期望和限制。

2)堅定態度:溫和的堅持,父母不失控。

3)釐清「蓄意反抗」和「稚氣不負責」:必須用更大的心思處理「稚氣不負責」。

4)衝突後的示愛與教導:2~7歲的孩子需要父母保證與關愛。

5)不做不合理的能力要求:不可對尿床或功課成績懲罰。

6)以愛為前導:父母犯錯難免,但是真摯的愛與關懷,才是健康的親子關係。

三. 該不該體罰?

1) 有原則勤管教有愛心的父母「體罰孩子」不能等於「家暴」。

2) 憤怒失控的父母對孩子「體罰」可能變成敵意攻擊或惡意傷害。

3) 兩者目的與行動均不同,前者「體罰」是教導工具,非攻擊傷害行為。

四. 「體罰」議題討論:

反對體罰的理由

1) 教孩子打人傷人
2) 其它方法無效只能用體罰
3) 研究動物心理學家主張體罰對人類無效
4) 體罰損害孩子的自尊和價值觀

Dr. Dobson 的反思

1) 教孩子熟知現實行為不適當該受罰
2) 只針對蓄意反抗才責罰
3) 獎懲在改善人類行為同樣重要
4) 孩子能分辨父母動機了解罰的目的,也會感激控制衝動的行為

五. 體罰「不是」修正引導意志力的唯一方法

1) 0歲到7個月的寶寶:不需管教,需要安全親愛與溫情。

2) 8個月到14個月的幼兒:容易分心轉移注意力,只需溫柔的堅持不用體罰,要有勇氣引導孩子,切勿尖酸刻薄蠻橫粗魯。

3) 15個月到24個月的孩子:是絕對的反對者,第一個青少年期,老是反對抗拒製造衝突,這是正常而健康的過程。

a)父親的責任:幫忙管教餐與為人父母的過程。

b)兩歲孩子一定得學會服從父母,但非一夜學成。

c)針對「蓄意反抗」責罰四個原則:工具、痛到、立即懲戒、責罰後愛的保證。

d)不可針對「自然發生的行為」或「必須學習、發展後才能做好的事」懲罰2歲的孩子。

4) 2歲到3歲的孩子:

a)保持幽默

b)讓孩子服從尊敬父母

c)教養2歲孩子的目標:在「寬容」和「公正」、「寵愛」和「權威」、「愛」和「控制」之間取得平衡。

d)如何管教2歲的「頑皮」孩子:要求坐椅子反省或提早上床。

5) 4歲到8歲的孩子:

a)管教重點不只注重行為,還要注重態度。

b)反抗期和服從其輪流交替出現。

c)對渥德瓦博士的「了解政策 ─ 袖手旁觀」提相反意見:

遺傳沒辦法給小孩正確的態度,必須要學習得來。仁慈開朗懂得感恩的特質,都需要教導;誠實真誠不自私負責自尊,都需要培育。

d)如何塑造孩子的個性與態度?

父母的身教勝過一切;教導孩子的美德必須融入日常生活,從早到晚不斷的說明示範
獎勵讚美已深植於心;製作「美德」圖表,把抽象的態度轉化成具體的數字,讓孩子
自我察覺問題,一起設法改變。用「孩子能夠理解也記得住的方法」賞罰分明培養美
德。

6) 9歲到12歲的孩子:

a)已經打好最初八~九年的基礎,就應該少些規範教條,多給獨立自主權,也讓孩子負責。

b)體罰絕對要減少,對特別完橋的孩子需要偶而責罰。

c)管教大目標:教孩子認識他的行動將會帶來什麼後果。

d)錯誤的教導,父母未曾把行為和後果兩種因素連結起來。

e)過度保護到成年期的人,會變得倚賴成性,個性不成熟,永遠停留在青少年階段,不知道生命有逆境,不知道每個行動都會影響到錢途,不知道不負責任的行為必定會帶來痛苦。

f)如何把行為與後果連結在一起?要狠下心讓子嚐受惡行帶來的適度痛苦,並說些真實的故事:

「相信父母的警告非常重要,不要盲目相信自己的判斷,許多年輕人在十多歲時犯錯,結果影響此後的前途和生活。父母要幫助子女避免遭遇這種問題,事實上,只有孩子 自己能夠選擇要走的路。我相信你會做明確的決定,看著你長大,是我最大的欣慰。」

g)這是最後的兒童期,是親子間親暱隔閡地相愛的最後一段日子,而來日多舛啊。

h)環境影響兒童身心,許多行為問題,只要避免不良環境,就可預防。

六. 問與答:

1)如何將「來自父母的外在約束」轉為「孩子內在的自我控制」?

2)針對不同年齡舉例說明懲罰的界限。

2歲孩子不能安靜坐在教堂該打嗎
4歲孩子看到後院有獅子說謊該打嗎
6歲孩子頂嘴態度粗魯該打嗎
10歲孩子打翻杯子六次該打嗎
3歲孩子在超市發飆該打嗎
2歲孩子訓練控制大小便尿褲子該打嗎
小二孩子在校導彈把老師給父母的紙條撕毀該打嗎

3)唯有父母先認清孩子的意向才能適度管教孩子。

4)只有在孩子蓄意反抗才體罰。

5)管教定義界限不清楚時絕不懲罰。

6)管教定義清楚時大部分的孩子會遵守規矩,只偶爾犯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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