IEP的理念與其問題
文/國立新竹師範學院特教中心主任
李翠玲
參、法源基礎
當今殊教育法及其施行細則對IEP有關之規定如下:
(一) 特殊教育法第27條
「各級學校應對每位身心障礙學生擬定個別化教育計劃,
並邀請身心障礙學生家長參與其擬定及教育安置」
(二) 特殊教育法施行細則第18條
「本法第二十七條所稱個別化教育計劃,
指運用專業團隊合作方式,
針對身心障礙學生個別特性所擬定之特殊教育
及相關服務計畫,
「本法第二十七條所稱個別化教育計劃,
指運用專業團隊合作方式,
針對身心障礙學生個別特性所擬定之特殊教育
及相關服務計畫,
其內容應包括下列事項: 學生認能力、溝通能力、
行動能力、情緒、人際關係、感官功能、
健康狀、生活自理能力、
國文、數學等學業能力之現況。
學生家庭狀況
學生身心障礙狀況
對其在普通班上課及生活之影響。
適合學生之評量方式。
學生因問影響學習者,其行政支援及處理方式。
學生教育目標及學期教育目標。
學生所需要之特殊教育及相關專業服務。
學生能參與普通學校(班)之時間及項目。
學期教育目標是否達成之評量日期及標準。
學前教育大班、國小六年級、國中三年級
及高中(職)三年級學生之轉術服務內容。」
前項第十款所稱轉銜服務,
及高中(職)三年級學生之轉術服務內容。」
前項第十款所稱轉銜服務,
應依據各教育階段之需要,
包括輔導、生活、就業、心理輔導、
福利服務及其他相關專業服務等項目。
參與擬定個別化教育計劃之人員,
應包括
學校行政人員、教師、學生家長、相關專業人員等,
並得邀請學生參與;
必要時,學生家長得邀請相關人員陪同。
(三)特殊教育法施行細則第19條
「前例個別化教育計畫」
學校應於身心障礙學生開學後一個月內訂定,
每學期至少檢討一次。」
由特教法及其相關施行細則中
可看出IEP所含蓋之內容及其實施方式,
此法之頒佈實施主要是從八十七年度開始實施,
因此至今每一位特殊學生應有經由團隊
所加開之IEP會議之意見所擬出來之IEP,
並在學期末實施IEP檢討會議,
如果這些沒有做到,
以特教法的規定來說,就是違法了。
可看出IEP所含蓋之內容及其實施方式,
此法之頒佈實施主要是從八十七年度開始實施,
因此至今每一位特殊學生應有經由團隊
所加開之IEP會議之意見所擬出來之IEP,
並在學期末實施IEP檢討會議,
如果這些沒有做到,
以特教法的規定來說,就是違法了。
肆、IEP之優缺點
IEP到底有何優點?有何重要性?
而必須藉由特教法的力量來加以規範?
從學生、教師及行政單位的立場出發,
其優點有:
確保身心障礙者得到適性、個別化的服務。
促進教師有效率、有組織的教學。
而必須藉由特教法的力量來加以規範?
從學生、教師及行政單位的立場出發,
其優點有:
確保身心障礙者得到適性、個別化的服務。
促進教師有效率、有組織的教學。
因為:
可依目標進行教學,
不至雜亂無章提供每週(日)課園計畫
提供證明學生進步的證據特教績效系統的評鑑
教師及相關專業人責任之釐清教學的管理工具整合家長、
教師及專業人員的意見與期望,不至於失之主觀。
IEP的內容至少要有三大部分,
即學生基本資料
(家庭史、成長史……)、
評量診斷資料
(以了解學生學業、生活適應、情緒等等的起點行為)、
補救學習方案
(包括長短期目標、學習評量、各教學負責人、
教學資源、教學策略),
因此如果IEP中只有部份零星的資料,
即學生基本資料
(家庭史、成長史……)、
評量診斷資料
(以了解學生學業、生活適應、情緒等等的起點行為)、
補救學習方案
(包括長短期目標、學習評量、各教學負責人、
教學資源、教學策略),
因此如果IEP中只有部份零星的資料,
則無法一窺全貌。
無長、短期目標、起迄日期,
或長、短期目標起迄日期不合情理:
有些IEP把短期目的期限定在兩個月或三個月,
甚至於一個學期,樣子是相當困難做形成性之評量,
無法隨時調整教學。 IEP設計應與執行配合,否則失去意義。
現今階段,
除非能找出比IEP更好的管理工具,
否則IEP仍是每位特教老師的義務,
每位特殊學生的權利。
由新竹師範學院特殊教育中心提供無長、短期目標、起迄日期,
或長、短期目標起迄日期不合情理:
有些IEP把短期目的期限定在兩個月或三個月,
甚至於一個學期,樣子是相當困難做形成性之評量,
無法隨時調整教學。 IEP設計應與執行配合,否則失去意義。
現今階段,
除非能找出比IEP更好的管理工具,
否則IEP仍是每位特教老師的義務,
每位特殊學生的權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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壹、前言 特殊學生的個別差異大,在教學上無法像普通班一樣, 用一樣的教材與一樣的評量標準, 因此極須有一套方式來加以規劃與管理課程與教學, 並隨時供老師及行政人員來評做教學效果與教學績效, 此時「個別化教育方案」 (Individualized Education Program,簡稱IEP) 便擔任了此一關鍵的角色。 IEP的產生自有如此之背景與需要, 它是特教法及特教行政單位密要求的, 但由於IEP的寫費時, 一份落實的IEP也需要專業的技術, 也因此由IEP也衛生了一些問題, 本文及針對IEP的理念及其所產生之問題提出探討, 並針對現有問題謀求改進之道。
貳、緣起與定義 IEP(Individualized Education Program; 個別化育計畫/方案)到底是什麼? 簡單的說,它就是以個別化的教學為基礎, 為個別學生或同質學生所組成的小組所設計的孝計畫。 它是特殊教育管理工具。 IEP之所以會出現,仍有其歷史背景與其需求性。 根據美國94-124公法(1975年)即「殘障兒童教育法案」, 其為確保障礙兒童接受適當教育, 因此在此法案中即特別規範個別化教育計劃之實施與落實。 此法案規定美國三至二十一歲的殘障者應提供免費之公教育, 亦即在最少限制的環境下受,並對鑑定後之特殊兒童, 在鑑定後之三十天內 設一由行政人員、教師、父母或監護人所組成之委員會, 共同研擬IEP,經家長同意簽字後, 並需至少一年檢查一之,必要時亦可修正。 此一法案經三年準備工作後, 在1978年正式實施時, 已有95%接受特之殘學生有IEP(吳武典,民76)。 IEP立意良好,因此廣為各國實施特殊教育所採用, 我國因在第一次所制定之特殊教育法(民73)中 並未強制學校老師為特殊兒童制定Iep, 但特殊孝專家仍積極呼籲使, 故仍受到部分教育行政當局與實務工作者的重視, 常列為評鑑教學績效的項目之一。 但其推廣效果十分有限, 教育曾於民國八十三年進行調查我國實施IEP之情形, 結果發現,社福機構孝使率較高, 而國小及國中教師約有一半在使用, 各位使IEP之教師, 在一、二學期後即放棄使用者佔用77.5%, 剩下所使之IEP是否合手IEP之精神與要素者, 也是一大問題。 在此等狀況之下, 於是促成特殊赴育法(民86)、 特教法施行細則(民87)第二次修訂時, 則將IEP列為強制項目, 即對每一位接受特教服務之學生, 其教師皆應為其設計IEP, 否則即為違法。
IEP是一個和學校溝通的機會 我會鼓勵家長們請學校開會 1.這是特教法的規定 2.這是孩子的權利 其實這不只是保障孩子 也是協助老師如何面對和處理孩子的問題 讓孩子能在學校順利完成學業 難道我們家長只能隨時待命 等候學校隨叫隨到嗎? 沒有人應該是~肉票~ 沒有as的孩子是不需要幫忙的 如果真的讓地方教育主管單位認為 ~as孩子都沒有問題.而取消孩子們的福利~ 大家可以接受嗎? 我不會和學校對立就如同學校也不會和家長們對立 但是學校對學生該盡的責任就不得拒絕 如果家長自己覺得和學校溝通會"害怕.擔心" 那孩子出事.就怨不了旁人 我真的不明白一定要孩子出狀況才處理嗎? 有學校輔導.特教非常不有善的勸告家長 ~不開IEP.或用個案會議取代~ 又解決不了孩子的問題 真的拜託學校主管單位 最起碼為了孩子和帶孩子很辛苦的老師 向東區特教提報請求人力協助吧 該為孩子爭取的要去談 否則淪為只能抱怨一切於事無補
請教 我兒子目前唸公幼普通班,今年即將入小學 是AS但沒有領手冊 因為他屬於邊緣的孩子 不容易被察覺有問題 要請教的是~ 是否領有手冊才能申請IEP? 我要怎麼告訴老師孩子雖然沒有領手冊但是需要協助?
只要有醫師証明 請學校申請鑑定安置 只要是身心障礙生就要開IEP
Cynthia 我想你應該去問小學那邊的輔導處 或特教組看看該校的組織是否有人可以為孩子服務(特 教人員).問問特教老師他們需要什麼樣的證明文件才能確保孩子的特教資格. 我當初我連什麼也不懂,沒聽過 AS ,只因孩子學習特殊,想拿張醫師的信給老師參考 請老 師高抬貴手不要為難孩子. 信轉到特教老師手上他幫我們申請鑑定安置,同時我們又看了 第二個 醫生確診AS,醫生也很好,要我們回學校問問需要何種文件才能確保孩子的特教資 格他盡量幫.
以我了解 安置入學的話 因為經過鑒輔會 所以入學就可以有IEP 但是如果已經入學只有診斷書沒有手冊 只能列為疑似案例 經觀察一年才能為正式特殊生----規定是如此,但有些學校不用等這麼久 如果有手冊的話 可以在每學期的特定日期(我忘的確定日期)直接提報為特殊生
慰英您好! 很高興在4月25日帶兒子回診時遇見您,兒子第一次見您並等到 有些不耐煩,所以沒多做介紹,兒子這學期進步好多但仍有許多未克 服的困難,我現在不用陪進班,在校等待的時間仍多,除非他覺得安 全我才可離校,早就想和你分享進步的成果,今天本來要去聽IEP但 兒子昨夜發燒而作罷,期待下次的見面,謝意您為這些孩子的努力‧
慰英您好? 我也是一個as的母親,我有很多的問題,一時之間不知該如何說,今年三月十四日也發生孩 子的事,學校也有開一個個案,但是却把整個事情擴大,有電話可以跟您詢問嗎? 或是可以在那裡可以跟當面談. 我的手機:0966057372 陳燕鳳
現在才說謝謝好像晚了 不過聽了大家的意見已經向學校方面詢問了 得到讓我放心的答案~入學後會先報學校的特教中心 因為是教育大學的附設小學 所以特教中心由教育大學的老師主持 老師會先對孩子進行了解及評估 再決定對孩子的介入方式,深度 我對孩子最大的期望就是希望他用自己的方式自在的活 再次感謝
慰英姐! 最近妳好嗎? 雖然放下會長的擔子相信忙的事依舊不少吧! 龜龜回來後感覺長大了不少! 也和他討論再回學校的種種問題?! 他似乎總跟我馬馬虎虎和嘻嘻笑笑的~嗯嗯 學校方面我不知該不該提IEP會議的商討又該如何小心翼翼的讓學校和龜龜能~都接受 不想像上學期~學校的老師们個個把龜龜看成~麻煩 龜龜和丘醫師說:我想再試一學期 我很尊重他的決定 我想轉學只是逃避並不會修正他不當的人際關係行為 現今的教育 孩童只要被標籤化到哪應該都相差不到哪?! 連妹妹在校都多多少少影響了一些! 還有一些家長給校方及導師的壓力! 因為我深刻明白每個孩子都是爸媽心中的寶貝! 最後希望慰英姐能幫幫長諺好不容易建立的一些些自信心! 該如何做?我已混亂不堪了!在家族及家庭中我沒有絲毫的守護他们的動力!! 萬分拜託 慰英姐
馨君 我也一直在整理自己的經驗 希望能提供給孩子比較好的一個方向 我會參與長諺的IEP 妳先別急對學校 不能強求 孩子會受傷 我要先和孩子談
衛英您好: 今天接獲您的電話,讓我倍增信心,更知道我將如何教育兒子. 謝謝您! 我的mail:et950512@yahoo.com h:2598-7701 燕鳳
提供我兒昨天開時我給每位任課老師及班上同學的資料參考 ****曾經發生過的困擾 一.個性固執難溝通,會堅持自己的想法與看法而不接受同學的意見, 原因是腦前額葉有損傷。因此他無法對整個情境做全盤的了解,但是 他本身並沒有察覺到,所以會堅持自己的看法,讓同學覺得他很自大 又難溝通,因此嚴重影響他的人際關係與人緣,所以若有爭執時,請同 學告訴老師由老師來評論對錯.以免引起衝突. 二.語言的豐富性可, 但是常會用詞不當,語言表達的速度慢, 有時無 法正確的判斷同學的意圖與想法,而且表達能力差,所以常會被冤枉, 委屈時的反應--哭或攻擊別人,所以請不要嘲弄或挑釁他. (會思考 但是無法將所想的用語言完整清楚的表達出來,也較難懂暗喻性的詞 句).常造成同學的誤解,有時候會因此引起衝突. 3.,動作笨拙大小肌肉協調能力差,平衡感較弱、害怕跌倒因此不喜 歡體能活動(體育課的配合度很差),走路會習慣要扶東西,動作也比 較笨拙、動作慢,所以交作業,做掃地工作,訂正考卷的速度也慢,常 需要小老師催促或等待. 4.注意力的切換有問題,但是注意力的維持沒有問題,也就是說當他 專心於一件事時.若有人要他馬上很快做別的事時,他無法馬上配合. 若是這個時候跟他說話,他也會變成好像有在聽,其實他是沒有聽進 去的.因此同學會認為他很不合群很不聽話,而產生誤解(例如小老師 要求交作業或訂正考試卷會認為他故意慢或不聽股長的要求). 5.學習上,可記憶理解,但是組織,統整的能力較差,容易分心, ,因此 會有斷章取義的問題發生,並且堅持自己的想法.若發生有看法不同 時,請老師堅持,並且讓他自己查書或回家問家長,這樣可避免與他 發生衝突. 親愛的老師您好:因為**的特殊狀況,可能有時候會影響老師教 學,造成老師的不便與困擾,我們深感抱歉。而勞煩老師的地方, 在此我們致上無上的謝意。 **家長: *** 致意
誰能告訴我,有東區特教資源中心的研討,但是家長提出要轉介,學校都不答應,明明是跟研 討會不一樣,偏偏學校資源班就是不願意幫我轉介出去,誰有好方法,又誰能清楚很多孩子 的權利,誰能幫我去跟學校有效的溝通呢? 請問過東區特教資源中心的人員,人家都說不一樣,為何學校老師要騙我們家長呢? 煩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