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害人是一名十七歲少年,經過兩次精神鑑定,
都診斷少年在人際關係和社會性方面具有「障礙」。
筆者從二○○五年十月十八日第二次公開審判開始採訪這起事件,
辯護人在法庭上讀了以下這封信。
老實說,我對你恨之入骨,巴不得殺了你,
但即使這麼做,也無法消除我們的痛苦,
更無法恢復原來的生活,我丈夫也不可能回到我身邊。
你能夠瞭解我們的痛苦嗎?你為什麼要殺了我的丈夫?
我一輩子都不 會原諒你。
加害人,也就是那名少年在少年觀護所寫下了這段文字。
「角色交換書信法」是一種以加深內省為目的的治療法,
這封信就是少年在接受這項治療時所寫下的。
正如大家所見,是站在被害人家屬(妻子)的立場所寫的。
少年從國中二年級夏天開始長期缺課,
之後直到畢業為止,都 曾踏進校門一步。
他雖然進入了函授制的高中,但很快就退學了。
他上了補習班和升學輔導班,獲得了大學檢定資格,
但他在十四歲到十七歲期間失去教育機會
"成為他成長過程中一個很大的不利因素"。
乍看之下,
似乎可以認為這名少年如同以上這段文章中所寫的,
深刻瞭解被害人家屬的心情。
看 完這段內容後,再來看一下少年和辯護人之間以下這段對話。
辯護人: 你現在仍然有這封信中所寫的心情嗎?
被告: 現在……,沒 有……嗯,
最近我比較沒有深入思考被害人對我到底抱有什麼感情。
辯護人: 你之前曾經說,你父親希望你好好思考整起事件,
所以在看守所期間,每天都 在思考這件事。你是怎麼思考的?
被告: 說是思考整起事件,但其實只是回想之前想過的事。
辯護人: 你是怎麼想的?
被告: 通常我 從五點半左右開始思考,至於思考方式,
首先會稍微想一下鴨崎老師和他的眷屬,以及其他被害人,
之後再考慮對我的所做所為的評價,
然後,再比較深入地考慮家屬和被害人的事,
最後再考慮我的家人。通常都是用這種方式思考。
辯護人: 在少年法庭開庭前,檢察官曾經告訴你,
被害人家屬因為痛不欲生,導致外貌也發生了很大的改變,
你聽了以後有什麼打算。
被告: 檢察官當時是說,只要看一下照片,
就可以發現家屬的外貌和以前完全不一樣,
所以,我就想要看 一下照片。
辯護人: 最後,你沒有看家屬的照片就來出庭,
親眼看到家屬後,你有什麼感想?
被告: 比我想像中更瘦。
辯護人: 你有什 麼感想呢?
被告: 什麼感想?
辯護人: 你看到他們很瘦的樣子,有沒有什麼感覺?
被告: 我不記得了。
請將這段對 話和前面那封信比較一下,
是否覺得兩者之間是否存在很大的落差?
那封信的內容可圈可點,
專家甚至會認為「寫得太好」才是問題所在,
但少年在法庭上陳述,當父親要求他好好思考整起事件時,
他首先「稍微」思考一下被害人,然後再「深入思考」,
接著思考一下對自己所做所為的「評價」,
最後再思考自己的家人,這是他的思考方式。
這種「思考方式」應該是少年被要求好好思考整起事件時,
絞盡腦汁才想出的方式,然而,還是令人感到很不自 然。
通常,要求別人「好好思考」就是「好好體會一下」,
那名少年應該回答的不是思考的「形式」,而是思考的「內容」。
然而,少年的回答始終停留在「形式」 上。
讓人忍不住想要問他,稍微思考一下後再深入思考的結果是什麼呢?
也許檢察官告訴他,
死者家屬因為痛苦不已,連外貌都發生了變化,
所以 希望他可以設身處地,徹底反省自己的行為。
少年想要親眼看一下家屬到底發生了怎樣的變化,
才提出想要看他們照片的要求,
但檢察官可能他的這種態度,認為他毫無悔意。
當辯護人問他親眼看到家屬時有什麼感想時,
他回答「比我想像中更瘦」這句話也答非所問。
辯護人問他的「感想」是「有什麼感 覺」。
然而,少年對於這個問題,回答的卻是他看到的「事實」。
當辯護人繼續問他「有什麼感覺」時,他回答「我不記得了」。
這句「我不記得了」應該可以解釋 為「不知道」。
為什麼不知道?
原因就在於這名少年在「感覺」體驗方面有障礙。
作者簡介
佐藤幹夫(SATO Mikio)
一九五三年出生於秋田縣,批評雜誌《樹陣營》主編,自由記者。
著有《自閉症審判──小貓熊帽男的「罪與罰」》、
《少年犯罪嚴懲化之我 見》(合著)、
《刪除刑法第三十九條!是非論》(合著)、
《缺陷論》和《「心」在哪裡出了問題?》、《誰破壞了「心」》等。
資料來源:博客來網路書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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