這一理論又是建立在艾利斯對人的基本看法之上的。
艾利斯對人的本性的看法可歸納爲以下幾點:
(1)人既可以是有理性的、合理的,
也可以是無理性的、不合理的。
當人們按照理性去思維、去行動時,
他們就會很愉快、富有競爭精神及行動有成效;
(2)情緒是伴隨人們的思維而産生的,
情緒上或心理上的困擾是由于不合理的、
不合邏輯思維所造成。
(3)人具有一種生物學和社會學的傾向性,
傾向于其在有理性的合理思維和無理性的不合理思維。
即任何人都不可避免地具有或多或少的不合理思維與信念;
(4)人是有語言的動物,思維借助于語言而進行,
不斷地用內化語言重復某種不合理的信念,
這將導致無法排解的情緒困擾。
(5)情緒困擾的持續,
實際上就是那些內化語言持續作用的結果。
正如艾利斯所說:
“那些我們持續不斷地對自己所說的話經常就是,
或者就變成了我們的思想和情緒。”
爲此,艾利斯宣稱:
人的情緒不是由某一誘發性事件的本身所引起,
而是由經歷了這一事件的人對這一事件的解釋和評價所引起的。
這就成了ABC理論的基本觀點。
在ABC理論模式中,
A是指誘發性事件;
B是指個體在遇到誘發事件之後相應而生的信念,
即他對這一事件的看法、解釋和評價;
C是指特定情景下,個體的 情緒及行爲的結果。
通常人們會認爲,
人的情緒的行爲反應是直接由誘發性事件A引起的,
即A引起了C。ABC理論則指出,
誘發性事件A只是引起情緒及行爲反應的間接原因,
而人們對誘發性事件所持的信念、看法、
解釋B才是引起人的情緒及行爲反應的更直接的原因。
例如:
兩個人一起在街上閑逛,迎面碰到他們的領導,
但對方沒有與他們招呼,徑直走過去了。
這兩個人中的一個對此是這樣想的:
“他可能正在想別的事情,沒有注意到我們。
即使是看到我們而沒理睬,也可能有什麽特殊的原因。
”而另一個人却可能有不同的想法:
“是不是上次頂撞了他一 句,他就故意不理我了,
下一步可能就要故意找我的岔子了。”
兩種不同的想法就會導致兩種不同的情緒和行爲反應。
前者可能覺得無所謂,該幹什麽仍繼續幹自己的;
而後者可能憂心忡忡,以至無法冷靜下來幹好自己的工作。
從這個簡單的例子中可以看出,
人的情緒及行爲反應與人們對事物的想法、看法有直接關係。
在這些想法和看法背後,有著人們對一類事物的共同看法,
這就是信念。
這兩個人的信念,
前者在合理情緒療法中稱之爲合理的信念,
而後者則被稱之爲不合理的信念。
合理的信念會引起人們對事物適當、適度的情緒和行爲反應;
而不合理的信念則相反,
往往會導致不適當的情緒和行爲反應。
當人們堅持某些不合理的信念,
長期處于不良的情緒狀態之中時,
最終將導致情緒障礙的産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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