元月四日下午接到商周出版編輯陳伊寧送來《給山姆的信》書稿
詢問倘覺得此書確值一看,可否寫序?
倘無暇撰文,盼能提供簡短幾句話作為短文推薦,
甚或同意授權掛名推薦。
歲末正忙,又準備出國,本想婉复,
但在翻閱後,內心深受感動,驅使我熬夜也要看下去。
一場車禍使他全身癱瘓,數度瀕臨死亡。
他沒有因此懷憂喪志,抱著永不放棄的精神,堅持要「好好活著」,
成功地主持電台節目並在報刊上寫專欄多年。
由於體弱多病,擔心餘日不多,
無法陪伴患有嚴重自閉症的外孫山姆長大,
乃將他擔任心理治療師三十五年寶貴的經驗、
坐在輪椅上二十五年的生活觀察,
以及內心長期與病魔交戰的體悟所得的「人生智慧」,
透過信件來與外孫、社會大眾分享。
全書分為六篇三十二封信,
前後花了四年多的時間完成,
每一章就是給山姆外孫的一封信。
作者想藉由情感細膩的人生故事,帶出對生命的省思與想法。
作者那份細膩的祖孫之愛洋溢信中,讓我們感受深刻。
作者擔心山姆的人生也將與自己一樣充滿荊棘,
盼望外孫能了解未來生活中可能面臨的險阻,
想把每天都在面對逆境的經驗傳給山姆。
除了要能深刻體會堅強勇氣與堅毅韌性,
還要了解什麼是愛、生命和接受缺憾的勇氣。
作者引用禪宗放寬心胸的故事,
法師指示受盡苦難不得安寧的弟子,
將一匙粗鹽倒入從地底湧出的清泉裡,
取之飲用後發現並不覺得水鹹,
而開釋「問題不在於鹽,而是容器。你必須讓容器變大才行」。
事實上,只要你願大步走入這個世界,這個世界的容量比你想像大很多。
發現憂鬱症患者中那些願意走出自身的苦惱憂鬱、主動協助他人的,
通常會痊癒得較快。
我個人參與社會服務數十年,也常發現助人者會更快樂。
永遠心存感激,視憂傷喜樂只是生命中的片段,
以微笑相迎,凡事用更寬廣的心眼來看,
才會真正的快樂、真正的成功。
作者更盼望大家能對那些「異於常人」的人多一份寬容與關懷,
希望這個世界再溫暖、再寬容一些,
讓我們注視彼此的時候,看到的並非不同的瑕疵與缺陷,
而是相同的「真誠人性」。
他也希望這個世界更慈悲、更憐憫一些,
當別人遭逢困難的時候,我們會張開雙臂迎向前去,
而不是視若無睹地轉身離開。
不相同的、不一樣的孩子一樣地可愛嗎?
重要的是要身體力行!
作者強調愛能改變一切,付出愛比接受愛更可貴。
每天都要比前一天多愛某人一些,之後每天也要讓愛的名單愈來愈長。
全心全意去愛的人愈多就會愈快樂。
親愛的朋友,誠懇地期盼大家能人手一冊,
一起來用心閱讀、分享,然後身體力行。
也讓我們一起盼望著,誠如作者在謝辭說的,
「當一個人回首過去,除了愛與感恩,沒有其他,這個人是何等幸福!」
2007年1月7日 午夜
白秀雄
台北富邦銀行公益慈善基金會董事長
中華民國自閉症基金會董事
引用:博客來書籍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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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姆告訴我的事: 一個心理治療師從自閉症孫子身上看到的生命智慧 丹尼爾.戈特里布 一個八歲的自閉症孩子能教我們什麼事? 而現在,小山姆長大了! 他跟爺爺之間的關係也起了不少變化,最令爺爺欣喜的一點, 大概就是山姆能當他的老師了。 在《山姆告訴我的事》一書中, 這位深愛孫子的爺爺透過傾聽和觀察,寫出了山姆帶給他的啟發。 山姆是個自閉症孩子,他所說的話和所表現的行為, 展現出他體驗這個世界的獨特方式。 一個八歲的自閉症孩子能教我們什麼事? 寬容、愛、快樂、死亡、孤單、真誠、虛偽、期待、成就……。 本書不只是由山姆的眼睛去觀察這個世界, 也要提醒大家那些我們曾經懂得, 卻很可能永遠想不起來的智慧。
問世間情是何物 直叫人生死相死?
一點都不需懷疑,他真的在越戰叢林裡吃了很多苦, 回家後的情緒表現,不是針對愛他的我們, (那是他的特質,我們都清楚), 他跟我們一樣都需要被愛,他需要"肯定的語言:, 告訴他妳的愛有多大,也告訴他你的軟弱的部份, 用肯定白話的語言讓他知道,媽媽今天做了什麼好累, 不要評論他在學校發生的事情 (但必需清楚知道他在學校發生的事,及他的想法), 他認定我們是他最親的人,他的心比我們都真 ,(雖然他的話足以讓人心在流血) 所以只要讀他的心,他的心,只有愛他的媽媽懂, 讀了吳思明的故事後,我的心都要撕裂了, 有二本書可以幫助我們療傷,(給山姆的信,山姆告訴我的事) 於 July 16, 2010 10:02 AM 回應
和孩子在一起就是生活中最大的小幸福吧~ 但很多人都說當了父母才學會怎麼當父母, 也因此在孩子的教養路上走了不少冤枉路, 甚至產生與自己想像不同的結果, 我自己也是><為了避免這樣的情形不斷上演, 我真的要強力推薦各位把拔馬麻們一套我正在讀的書 〈101教養系列〉其實這套書給我最大的啟示無非就 是從平凡生活中找到與孩子的相處默契, 不斷的給孩子肯定和鼓勵,也將彼此的愛表達出來, 即使一開始總需要那麼一點點刻意, 但是久了之後那就是最自然且最生活化的點點滴滴, 愛孩子的人快去看吧!!一定 有很不一樣的收穫!! candy媽咪 於 July 1, 2010 11:21 AM 回應